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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入境将被留存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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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首次明确提出外国人入境将被留存指纹。2月9日,公安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决定对入境外国人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

该公告称,2017年,中国边检机关将分批在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对入境中国的14(含)至70(含)周岁外国人留存指纹,对符合以下情形的入境外国人,可以免留指纹:(一)持外交护照或持中国外交、礼遇签证的人员,但有对等安排的国家人员除外;(二)根据双边协议或互惠安排,互相给予免留指纹安排的人员;(三)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给予集中办理入境手续便利的外国副部级(含)以上官员及其所率领的代表团成员;(四)十指指纹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的人员;(五)特殊情况下,经公安部同意免予留存指纹的人员。

公告同时表示,深圳机场等口岸将于2月10日起率先开展试点,其后陆续推广实施。公安部称,目前国际上已有多个国家实施这一措施。中国边检机关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

据财新记者了解,这是公安部首次明确提出外国人入境需录入指纹。此前,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出境入境管理法》仅对此做了原则规定。该法第七条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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