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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对14行为采取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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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对14行为采取重罚根据中国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消息,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修改民航法征集意见,未来可能大幅提高“空闹”行为的罚款。

中国国家旅游局在其官网上发布的消息说,“中国民用航空局昨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此一修订征求意见稿“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空闹”将面临最高五万元的罚款。”

发布消息的内容明确地指出了14类对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造成危险的非法干扰行为。

消息并称,这些所谓的“空闹”事件,在中国时有发生,“不文明行为仍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处罚过轻”。

中国国家旅游局的发布的消息说,现行的处罚一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条,“至多不过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元了事”。

但是征求意见稿则是明确定出不足以刑事处罚或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处罚的,未来可适用修法之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最高罚款金额可达5万元人民币。

以下是官方所列“14类非法干扰行为”

(一)劫持飞行中或者地面上的航空器;

(二)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三)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者航空设施场所,冲闯航空器驾驶舱,强行拦截航空器;

(四)非法将武器、危险装置或者材料带入航空器、机场或者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五)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者公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六)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

(七)在航空器内使用火种、吸烟的;

(八)强占航空器内座位、行李架的,堵塞、强占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的;

(九)盗窃、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以及机场内其他航空设施设备,强行打开飞行中航空器应急舱门的;

(十)妨碍机组人员、安检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机组人员、安检员履行职责的;

(十一)在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十二)破坏用于民用航空用途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系统及用于空中交通管制设备设施的;

(十三)辱骂、殴打机组人员、安检员、机场地面服务工作人员的;

(十四)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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